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莘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》顺利通过聊城市规划局审查

      2012年7月31日,聊城市规划局在莘县县政府四楼会议室,组织召开了《莘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》评审会,参加会议的有聊城市水利局、聊城市住建委、聊城市环保局、聊城市科慧市政工程设计院、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、莘县政府及住建局等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。 

 

      评审会上,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山东分院介绍了规划编制的基本状况:

      规划范围:本次排水专项规划是以《莘县城市总体规划(2003-2020)》(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)所划定的城区规划范围进行设计,包括北部工业园区、中部老城区和南部新城区,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4km2。

      规划目标:

1、基本消除城区污水对河道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;

2、到2020年城区实现北部新区及南部新区的雨、污分流排放,并完善老城区管网,使污水收集率达到90%以上;

3、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为100%;确保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化的实现,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%以上;

4、使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相平衡为目标;优化投资环境,使莘县成为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。

      排水体制:老城区的排水体制为截留式合流制,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;新建区域采用雨、污分流制。

      排水标准: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的一级A标准。

      工程量及投资:规划远期敷设污水管线总长155.1km;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。规划远期敷设雨水管道总长98.6km。敷设再生水管线30.1km,新建再生水厂1座。工程总投资55881.91万元。

      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,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汇报、审阅了规划文件,通过认真讨论,一致认为:本次提交的规划成果,调查深入,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明确,规划内容较齐全、排水量预测及排水管网布局合理,对下步污水、雨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,同意通过评审。(市政一所)

时间 : 2012-08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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